《福利權益》
會員福利金申請辦法
一、本會為慰問會員本人因傷病住院、本人結婚、或本人及家屬奠儀,特定本辦法。
二、凡本會會員,入會滿一年(凡退會再入會者,入會年資重新計算),且無積欠任何費用者,符合資格皆可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條件標準與給付金額如下:
1、同一事故會員有兄弟姐妹參加本會者,僅可一人代表申請。
2、本辦法之福利金給付一經請領資格審查通過,將另行通知發放。
3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授權理監事會得隨時修改。
4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及代表大會通過,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
5、本辦法之福利金給付申請期限,自發生日起半年內申請有效,逾期者不再受理申請。
高雄市牙體技術師公會 製作 101.9.26
一、本會為慰問會員本人因傷病住院、本人結婚、或本人及家屬奠儀,特定本辦法。
二、凡本會會員,入會滿一年(凡退會再入會者,入會年資重新計算),且無積欠任何費用者,符合資格皆可提出申請。
三、申請條件標準與給付金額如下:
1、同一事故會員有兄弟姐妹參加本會者,僅可一人代表申請。
2、本辦法之福利金給付一經請領資格審查通過,將另行通知發放。
3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授權理監事會得隨時修改。
4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及代表大會通過,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。
5、本辦法之福利金給付申請期限,自發生日起半年內申請有效,逾期者不再受理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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